新華社 2021年08月24日
中央宣傳部、財政部、退役軍人事務部近日聯合印發(fā)《關于印發(fā)〈全國縣級以下英雄烈士紀念設施整修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應遷盡遷、集中管護”的原則,重點對縣級以下(含縣級)英雄烈士紀念設施進行集中整修,從根本上改善縣級及以下英雄烈士紀念設施整體面貌,大力提升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紅色教育功能。
《通知》指出,英雄烈士紀念設施是重要紅色資源,是鮮活的黨史學習教育教材,是寶貴的精神財富。加強縣級及以下英雄烈士紀念設施修繕保護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實施整修工程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細抓實,嚴格按照整修范圍和整修標準要求,加強統(tǒng)籌謀劃,穩(wěn)妥有序實施整修工程。宣傳部門要加強政治指導,財政部門要嚴格資金落實。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強化組織實施,堅決履行主責,堅持目標導向,注重整修效果,確??h級及以下烈士紀念設施“不漏一處”、應修盡修。
《通知》強調,要嚴格項目管理和督導驗收。強化全過程績效管理,對項目建設內容和規(guī)模嚴格把關,避免大興土木、盲目整修、鋪張浪費。嚴格驗收流程,對工程實施檔案以及整修前后的實物照片、環(huán)境照片、坐標信息進行檢查,對整修目標未實現、項目驗收不合格的地區(qū)予以通報,對未按規(guī)定使用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予以嚴肅問責。
《通知》要求,要建立長效管護機制。以實施整修工程為契機,統(tǒng)籌發(fā)揮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單位和基層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力量,同步實現規(guī)范整修和有效管護相統(tǒng)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