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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宣判

本站原創(chuàng)    2018年08月31日

     本網訊 日前,我州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白玉縣人民法院宣判。該案為澤某某盜伐林木案,白玉縣法院一審當庭判決:被告人澤某某犯盜伐林木罪,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同時,支持了檢察機關 提起的全部公益訴訟請求,要求澤某某在所盜伐的麻絨林場6作業(yè)區(qū)5林班的國有林區(qū)內補植樹木210株,承擔管護責任5年,補種樹木存活率達到85%,賠償國有林森林資源直接經濟損失14390.40元。

    宣判后,被告人澤某某表示服判息訴,將按照判決主動恢復由其盜伐行為破壞的生態(tài)環(huán)境。

    據悉,該案庭審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參與旁聽人數達到70余人次,1875人次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觀看全程庭審直播,為進一步推進我州生態(tài)文明建設提供了良好的司法環(huán)境。縣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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