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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維權永遠在路上

《甘孜日報》    2015年03月23日

 
工商干部向群眾宣傳消費維權知識。

    ■ 記者 宋志勇 實習生 段羽塵 文/圖
    3·15,一個讓消費者敏感的話題,今年3·15消費者權益日的主題是“攜手共治 暢享消費”。
    近年來,老百姓的消費維權意識不斷提升,小到柴米油鹽,大到汽車房產,各類消費維權事件出現(xiàn)在百姓的生活中。
    為進一步擴大消費維權覆蓋面,更大程度幫助消費者維權,去年,州工商局整合各部門資源,建立起“大消保”消費維權體系,將維權關口前移,監(jiān)管窗口延伸,讓老百姓在最近的距離、最短的時間內實現(xiàn)消費維權。
    加大投訴處理力度
    來自我州12315投訴熱線的統(tǒng)計資料顯示,2014年共受理消費者申訴101件,成功調解101件,結案率100%,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0.54萬元,受理消費者咨詢237件。
    按照常規(guī),消費者遇到消費糾紛,有2個渠道可以投訴,即工商系統(tǒng)的12315投訴熱線和消費者協(xié)會。其中,12315投訴熱線屬受理平臺,不參與解決消費糾紛;消協(xié)主要負責對消費糾紛進行調解。
    根據(jù)工作流程,12315投訴熱線接到投訴并記錄后,將投訴事件下分到所屬地的工商分局進行辦理。在規(guī)定工作日內辦結后,將結果告知投訴者。消費者權益保護處(科)接到投訴后,對事件進行調查、取證、調解,屬于違法違規(guī)、情節(jié)嚴重的則予以立案,并對侵權商家進行行政處罰。
    依法維權維護公平
    在人們看來,只有消費者才是上帝,而商家才是守法者。其實,無論是消費者還是商家都要守法、維法,這樣才能攜手共治,暢享消費。下面就相關維權案例和欺詐案例給大家一些啟示。
    【案例1】去年,海螺溝景區(qū)管理局工作人員接廣西北海消費者彭某某電話投訴,稱其于7月1日打電話向海螺溝貢嘎大道某某店以6400元的價格購買了蜜蠟制品手串一條,玉石3件,后經郵寄回本地單方面鑒定為仿冒品,于是彭某某在7月4日立即在電話里與該店主段某某商議全額退貨退款,但經多次溝通無效,故向海螺溝分局提出調解要求。
    【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第25條“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
    【處置】根據(jù)《消法》第25條規(guī)定,段某某于7月22日通過銀行轉賬全額退掉貨款,而消費者彭某某也及時通過快遞退還回了所購貨物。
    【案例2】孫小姐在某超市購物時,看到一款促銷的泰國大米,原價10.5元/公斤,促銷價6.2元/公斤。孫小姐覺得挺便宜,便買了1公斤。后孫小姐又買了1公斤蘋果,蘋果原價15 .5元/公斤,促銷價10.1元/公斤。結賬回家后,孫小姐發(fā)現(xiàn)超市在結賬時,均是按大米和蘋果的原價進行結算的,于是她找到超市要求賠償。
    【法條】《消法》第55條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解讀】修改后的《消法》不僅將懲罰性賠償?shù)谋稊?shù)由“退一賠二”變?yōu)?ldquo;退一賠三”,而且還對賠償?shù)淖畹蛿?shù)額進行確定。上述案例中,超市的行為明顯構成價格欺詐,根據(jù)修改后的《消法》,孫小姐可能獲得3倍賠償,由于該數(shù)額低于500元,因此孫小姐可以獲得500元的賠償。
    【提醒】此賠償原則僅針對經營者存在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所謂欺詐消費者的行為,是指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采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
    商家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康定民族貿易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鄧雪凱告訴記者,作為本地最大的貿易公司,公司從源頭杜絕偽劣產品,如有過期、臨期、鼠咬、霉爛變質等情況,將立即下架,否則會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作為公司將履行好商家的職責,更好地為消費服務,切實做到保質量,真正讓廣大消費者吃得放心、用得舒心。
    當記者來到德惠超市時,超市店長余海對記者說,為讓消費者放心,超市專門安排了12315消費維權服務點聯(lián)絡員,主要是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接受咨詢服務,并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對糾紛數(shù)額小、簡易的投訴案件進行調查、調解,其他案件將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移送。
    “現(xiàn)在生活條件越來越好,人們都注重健康了,無論是食品還是物品,衛(wèi)生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談及消費安全吳先生深有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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