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報 2021年08月18日
本網訊 8月13日,社區(qū)矯正對象楊某某將一面印著“依法矯正 真情相助”的錦旗送給丹巴縣司法局,感謝社區(qū)矯正執(zhí)法大隊及司法所工作人員的幫助和關懷。
楊某某因觸犯刑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緩刑兩年。因判決時楊某某還是一名在校大學生,為不影響他的學業(yè),司法所針對楊某某的特殊情況,實施分類管理,個別化矯正,保證其順利畢業(yè),并拿到了畢業(yè)證。在楊某某接受社區(qū)矯正的兩年時間里,司法所工作人員為其開展了一系列教育幫扶工作,主動與其溝通學習上、生活上的困難,開展心理輔導,進行正面思想引導,同時還積極為他提供基礎性的法律咨詢和幫助,讓楊某某充分感受到刑罰執(zhí)行過程中溫情的一面,幫助其順利完成社區(qū)矯正并回歸社會。
近年來,丹巴縣司法局秉承法治化、多樣化、人性化、科學化的工作理念,以思想疏導為主,強化教育矯正,并給予社區(qū)矯正對象充分的理解、適度的關懷和真誠的幫助,幫助其順利完成社區(qū)矯正并回歸社會。
張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