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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說青島女教師翻墻救人事件

甘孜日報    2017年12月15日

■歐陽美書

       這是近日發(fā)生的事件,新聞很轟動,細節(jié)很感人,也很正能量,筆者給青島即墨城西小學以及救人者該校的崔金華老師點一百個贊!因為該校對學生的負責精神以及面對意外時能及時反應的相關應急機制,因為崔金華老師的勇敢與擔當,小學生石墨妍及其父親從煤氣中毒的死亡深淵中被救了回來。

       但這并不能掩飾此事件的偶然性與幸運性,以及即墨城西小學和崔金華老師所面臨的困惑。有如專業(yè)人士分析的那樣,此次事件之所以會成為“正能量”,是因為那個可以翻墻進去的家里,確實有三人正在被煤氣毒害,翻墻行為挽救了三人的性命。在人命大于天的今天,崔老師的行為可謂熠熠生輝了。

       從青島電視臺相關節(jié)目看,從早晨7點過早讀點名發(fā)現(xiàn)學生不在,到打電話給學生母親與父親,到報告學校,再到打電話到該學生父母建筑工地,再到學校領導與崔老師去學生家里敲門無應答,再到崔老師翻墻而入……這個過程總共有7關,按每關都有“是”與“不是”兩個選擇,等于是70.5相乘,最終選擇正確,讓學生及家長三人獲救的可能性只有0.78%,這個概率,相當于從1300個蒙面人里瞬間找出你要找的那個目標且只有一次機會。

       救人的事不說,且說救人之后的思維延伸:下次,老師早讀點名學生不在時,該怎么辦?打電話給家長是應該的也是必須的;電話打不通,聯(lián)系家長工作單位,貌似也是應該的,但它是必須的嗎?如果單位一時半會兒找不到人,會不會耽誤救人時間?好吧,家長工作單位報告說家長們沒有來上班,這當然表示極可能出現(xiàn)了意外,那么,此時學校是否有義務派人包括可能要上課的崔老師一起去學生家庭?假如說學校有義務派人去學生家庭,那么這個義務背后的社會成本誰來承擔?這些成本包括耽誤老師上課、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秩序。

      最后一關極為重要,老師有沒有資格翻墻而入?從法理上講,老師是沒有資格翻墻而入學生家庭的。所以崔老師在這里表現(xiàn)出了極強的責任感以及擔當精神,因為誰都知道,如果屋內沒人的話,這翻墻事后可能受到法律追究以及家長責難的風險,甚至在媒體推波助瀾之下,崔老師甚至有可能被教育部門開除!

      幸運的是,屋內確實有三個正在煤氣中毒的人!因為崔老師的“魯莽”,三人“幸運地”得救了;而正在煤氣中毒的三人,也讓崔老師“幸運地”地得救了!

      其實這事兒之所以會有一個中國式的圓滿結局,還因為是家長及學生三人懂得“感恩”,如果他們要認死理,認定崔老師是“非法而入”,侵犯了他們的私人空間,估計崔老師也會難堪。也就是說哪怕崔老師真的救了三人的命,這被追究的風險依然是存在的。

      所以筆者對即墨城西小學和崔金華老師點一百個贊一萬個贊,但卻不推崇也不主張他們這種行為,如果因為山東或者北方冬天特易發(fā)生煤氣中毒事件,而讓學校領導與老師有這方面的警惕與預感,那么筆者也建議,把這種警惕與預感轉變?yōu)槟撤N可操作的制度,譬如及時報警,學生沒來,家長電話打不通時,就應該及時報警,報告管轄學生家庭區(qū)域的警察派出所,由警察去救人應該比學校老師去救人更專業(yè)吧?專業(yè)的事交給專業(yè)人士去做,這并不是一句話,而是一種理念。

       或許有人說這種事兒也要報警,警察忙得過來么?筆者想要說的是,警察忙不過來也得忙!這類事情本就是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保一方平安之警察的必須義務,警方如果人不夠,可以增加編制,如果錢不夠,可以財政撥款,如果設備不足,可以計劃購買。

       總之遇到類似事情,交給警察處理,遠比由學校老師出面效果要好上百倍萬倍,至少不會讓學校與老師陷入法理與道德困境。警方處理這類事情,不但比教師更專業(yè),而且距離更近速度更快裝備更好。譬如那天崔老師救人時,遇到路上堵車怎么辦?遇到學生家庭住在高樓無墻翻越怎么辦?如果老師進屋了,也被煤氣給熏暈了怎么辦?甚至可能因為老師不夠專業(yè),引發(fā)了煤氣爆炸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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