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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處處有法庭 司法便民新路徑

人民法院報    2015年12月04日

    為解決農(nóng)牧民“打官司難”問題,甘孜兩級法院依托“帳篷法庭、車載法庭、馬背法庭”,開展“矛盾排查進鄉(xiāng)村、立案服務進鄉(xiāng)村、巡回審判進鄉(xiāng)村、法制宣傳進鄉(xiāng)村、同心同向進寺廟”的人民法庭“五進”活動,將公平和正義送到高原的每一個角落,探索出一條民族團結、服務群眾的司法便民利民新路徑。
    哪里有糾紛 哪里就有“車載法庭”
    10月15日一大早,印有“車載流動法庭”的警車咯吱咯吱地沖下陡坡,碾過初冬結冰的河道,朝著中谷鄉(xiāng)克珂村小心翼翼地行駛著。對于長期扎根鄉(xiāng)村法庭的才讓多杰法官來說,這樣的環(huán)境已經(jīng)習以為常。
    才讓多杰是道孚縣人民法院八美法庭的副庭長。八美法庭轄區(qū)內(nèi)近九成住戶是藏族民眾,雖然已步入21世紀,但這里還有不少藏族民眾依然逐水草而居,因此尋找當事人常常給法官的工作帶來困難。
    才讓多杰今天要去拜訪的當事人家住中谷鄉(xiāng)克珂村。“昨天下午村上訴訟引導員給我打電話,說他們村有一起案件,今早我們就趕往當事人家里立案。”他說起的這位村訴訟引導員正是道孚縣法院為方便群眾打官司聘請的125位村訴訟引導員中的一位,也是克珂村的村委會主任。
    來到當事人俄洛家里,才讓多杰盤腿坐在炕上,聽當事人講述情況。原來,因鄰居家的牦牛吃了自己草場的草,俄洛與鄰居發(fā)生了肢體沖突,更是被對方打成輕傷。才讓多杰在立案的同時,也做起了調(diào)解工作,用藏語跟當事人講清了所有可能發(fā)生的法律后果。不少法律術語在藏語中并沒有對應的釋義,他便將晦澀的法律術語轉化成平實的語言讓藏族群眾聽明白。像才讓多杰一樣精通藏漢雙語的法官,成了甘孜藏區(qū)普及法律的橋梁,將每次的訴訟、調(diào)解都轉變?yōu)槠辗ǖ臋C會。
    道孚縣法院訴訟引導員、克珂村主任歐珠說:“過去群眾有矛盾糾紛要訴訟到法院,常因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而受影響。實行車載流動法庭以后,群眾打官司比以前方便多了??h法院的人會定期到我們鄉(xiāng)里或牧場里巡回辦案;我們也可以到鄉(xiāng)政府打電話給法院說明訴訟請求,法院會很快派人下來處理。”
    目前,道孚縣共聘請了17個鄉(xiāng)(鎮(zhèn))維穩(wěn)副書記、108個村委會主任為鄉(xiāng)、村訴訟引導員,協(xié)助受理各類案件157件。此外,道孚縣的每個村委會都貼有一張“車載流動法庭”的便民服務卡,注明法官姓名、職務、聯(lián)系方式,遇到矛盾糾紛,老百姓可以直接“呼叫”法院。無論何時,“車載流動法庭”都會聞“呼”而至。截至目前,道孚縣人民法院共接到群眾來電“預約”官司231次。
    “我們這里山高路遠,很多案子。如果要求當事人來法院處理,不僅增加當事人的負擔,還會延長辦案周期。最終的社會效果也不一定好。我們走出去立案、辦案,除了可以宣傳法制,更重要的是拉近了法律、法院、法官和群眾之間的距離。”才讓多杰這樣說到。
    “帳篷法庭”搭在哪里 案子就審到哪里
    10月15日晚上8點,在一個簡陋的帳篷里,隨著一聲法槌的敲擊,色達縣人民法院翁達法庭的扎西彭措法官正式宣布開庭——這已是翁達法庭開設“帳篷法庭”以來審理的第12個案件了。
    原來,翁達法庭受理的一起蟲草買賣糾紛中,被告主動向法院申請在蟲草采挖山上開庭。考慮到被告白天忙于采挖蟲草確實沒有充足時間應訴,法官當即聯(lián)系當事人就開庭時間征得了雙方同意,最終決定在10月15日晚上于當事人所在的蟲草采挖點搭起帳篷開庭審理。
    庭審中法官用換位思考、將心比心、情法結合,有針對性地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經(jīng)過2個多小時的講情、說理、辯法,原被告雙方在蟲草價格、貨款支付時間等方面終于達成一致意見,理性平和地在調(diào)解協(xié)議書上簽字,并當著法官的面握手言和,此時在場的群眾紛紛叫好。
    翁達法庭在蟲草采挖季節(jié),把巡回法庭搬上山,把法律服務站(點)設在值勤點,一手抓穩(wěn)定、一手抓審判。“帳篷法庭”在村民家門口審案子,拉近了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距離,把嚴肅的法理融入知心話中告訴當事人,更易于化解矛盾定分止爭。農(nóng)牧民群眾在春播秋收季節(jié)、蟲草采挖季節(jié)和冬季牧場搬遷時往往忙于勞作,很難抽出時間到法院參加訴訟,因此影響了他們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帳篷法庭”的設立有利于提高當事人出席率,有效保護當事人權益。
    如今, 在甘孜藏區(qū),這樣的“帳篷法庭”搭在哪里,案子就審到哪里,法律服務就送到哪里,審判功能就延伸到哪里。這是甘孜司法審判事業(yè)服務民生發(fā)展的一個縮影,也是適應民眾司法需求的新型巡回審判方式帶來的便利。全州法庭依托“帳篷法庭”,建立以巡回審判為主的工作機制,就地審理、就地宣判各類案件368件。簡化辦案程序,縮短辦案期限,解決人民群眾因訴訟時效周期長不愿尋求法院解決糾紛的問題。
    群眾在哪里 “藏語法庭”法制宣傳到哪里
    在不通公路的草場,石渠縣人民法院扎格法庭的扎西鄧珠法官只能騎著馬,花費數(shù)小時甚至一天時間把一份藏文裁判文書送到當事人手里。這個看不懂一個漢字、聽不明白幾句漢語的農(nóng)牧民在收到裁判文書后當場落淚,因為在這份裁判文書里,他看到被拖欠的4萬元牦??钜汛蛉肓俗约旱馁~戶。
    在農(nóng)牧區(qū)采用藏語開庭審案、用藏文書寫裁判文書,讓農(nóng)牧民當事人在開庭審判、判后答疑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能聽得清清楚楚、看得明明白白,自然就能體現(xiàn)出了司法的公信力。在此基礎上,扎格法庭還主動邀請周邊農(nóng)牧民群眾旁聽案件審理,讓廣大農(nóng)牧民群眾在身邊的典型案例中學習法律,以便提高廣大群眾遵紀守法的意識和依法解決糾紛的能力。
    “一個國徽、4條凳子,組成了草原上的法庭。每一次開庭,都有許多牧民圍攏過來旁聽。漸漸的,牧民眼中流露的不再是好奇,而是信任。”扎西鄧珠介紹。雖然向群眾解釋說明法律義務、責任頗花費精力,但扎西鄧珠覺得,至少藏族群眾有了遇到矛盾和不公找法院裁判的意識,這恰恰證明了多年來藏漢雙語普法教育的成效——法律觀念在藏區(qū)逐漸深入人心。
    州法院充分利用農(nóng)閑季節(jié)、重大節(jié)慶等節(jié)點,積極開展“藏漢雙語送法下鄉(xiāng)”和法律咨詢活動,印發(fā)具有藏族文化特色的“和睦四瑞”法制宣傳畫,發(fā)放藏漢雙語宣傳資料3萬余冊,覆蓋群眾4萬余人(次)。
    群眾需求在哪里 便民服務就送到哪里
    州兩級法院在全州325個鄉(xiāng)鎮(zhèn)、2678個村開展“矛盾排查進鄉(xiāng)村、立案服務進鄉(xiāng)村、巡回審判進鄉(xiāng)村、法制宣傳進鄉(xiāng)村、同心同向進寺廟”——人民法庭“五進”活動以來,共集中排查涉及蟲草松茸采挖、草場邊界糾紛、征地拆遷等重點矛盾糾紛2500余件,就近就地及時調(diào)處糾紛2100余件,通報或協(xié)調(diào)相關部門跟蹤解決377件。在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村等建立司法服務聯(lián)系點、便民收案點663個,零距離為群眾提供司法服務。委托鄉(xiāng)鎮(zhèn)政府及有關部門或村委會代為轉達當事人訴求、幫助聯(lián)系法官718件(次),切實解決農(nóng)牧民群眾有糾紛不知找法院、不知如何找到法院的問題。緊緊依托“大調(diào)解中心”、勞動爭議仲裁機關、公安交警部門、村(居)委會、人民調(diào)解委員會等設立流動巡回辦案點176個,形成以鄉(xiāng)鎮(zhèn)為依托,以村(居)委會、集鎮(zhèn)為輻射點的巡回審判網(wǎng)絡。
    州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向秋在談到人民法庭“五進”活動時指出,甘孜兩級法院積極開展“五進”活動,哪里有糾紛,哪里就有法庭,哪里就有法官,讓群眾切身感受到司法服務就在身邊。
    同時,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法院強化聯(lián)系寺廟的公共服務,依法保障聯(lián)系寺廟愛國守法僧尼同等享受惠民政策,推進聯(lián)系寺廟“五通”“三有”“三覆蓋”,大力創(chuàng)建和諧寺廟;深入開展“藏漢雙語法律宣講進寺廟”活動,教育引導僧尼分清合法與非法、可為與不可為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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