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縣人民法院阿須法庭設立在廣闊的阿須草原上,轄阿須、浪多、所巴、打滾、亞丁等五鄉(xiāng),距縣城209公里。為搞好審判、維穩(wěn)工作,該院創(chuàng)新調解方法,讓調解成為一道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安全閥”。
減免訴訟費促調解
幾天前,在阿須鄉(xiāng)建筑工地打工的趙某懷揣著一千多元賠償金滿意地從阿須法庭走出來,感嘆道:“阿須法庭,真是我們農(nóng)民工的保護神??!”原來,趙某在一個月前不幸被當?shù)匾惠v摩托車撞傷后,摩托車逃逸。趙某心想,這么偏遠的地方,又無人作證,只能自認倒霉了。但就在他經(jīng)過阿須法庭時,他抱著試一試的心態(tài)走進了法庭,起訴肇事者。令他沒有想到的是,法庭很快找到了肇事逃逸者,經(jīng)法官調解,趙某順利的拿到了賠償金,而且減免了訴訟費。該法庭有一項新規(guī)定,對在法院開庭前調解結案的民事案件訴訟當事人可以減收、免收訴訟費。這項新規(guī)定的推出后,阿須法庭認真履職,讓趙某不僅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還大大提高了調解成功率。
“當場調解”解民急
“感謝法官,沒想到這么快就解決好了我們之間的問題,我原想被他起訴到法庭,至少得耽擱兩三個月的時間,我還急著上山挖蟲草呢!”4月8日,一起賠償糾紛案“當場調解”讓被告人由衷感慨。原告尼某在路過被告洛某家屋前時,被洛某家倒塌的院墻砸傷。尼某將洛某訴至法庭,要求賠償損失。原告急需醫(yī)療費治療,被告急于上山挖蟲草。阿須法庭急當事人所急,在收到起訴狀的當日,就組織雙方進行訴前調解。經(jīng)過法官深入細致地做思想工作,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并簽收了調解書,原告當場領取賠償款4500元。
阿須法庭在調解這件案子時大力推行案件“當場審理調解、當場制作法律文書、當場送達”舉措,節(jié)約訴訟資源,切實解決好訴訟服務“最后一公里”問題,得到當?shù)厝罕姷母叨日J可。該案糾紛若非“三當場”調解機制,而是進入一般訴訟程序,就要經(jīng)歷立案、排期、送達、開庭等程序,甚至還有漫長的鑒定階段。法庭便民、高效的調解獲得了當事人的贊賞。
攻心調解化積怨
2008年3月,旦某家改建房屋雇傭鄰居澤某幫工,在施工時澤某不小心被通過房頂?shù)碾娋€擊傷,雇主旦某為其支付了醫(yī)療費3000多元。后澤某要求賠償各種費用1萬元,旦某認為已承擔了醫(yī)療費不愿意再給予其它賠償。兩家為此發(fā)生斗毆,后經(jīng)鄉(xiāng)政府、村委會、派出所等多部門反復調解和解后,又因為各種原因反悔,年年調,年年鬧,雙方積怨越積越深。阿須法庭受理此案后,承辦法官向原、被告雙方當事人所在的村小組、村委會領導及鄰居了解到雙方當事人為人處事和平時的鄰里關系,并詢問了雙方對本案的處理意見。法官發(fā)現(xiàn)本案表面上是在爭賠償費,而實質上是鄰里之間在爭“面子”。在做雙方的調解工作時,承辦法官積極要求人民陪審員參與,有效發(fā)揮人民陪審員在當?shù)赜绊懥Φ膬?yōu)勢,采用“攻心術”,用鄉(xiāng)言鄉(xiāng)語從情、理、利、法等多角度耐心向雙方闡明法理,勸其做出適當?shù)淖尣?。以案例為引導,讓其明白遠親不如近鄰的道理。最后,原、被告同意互相讓步,由被告旦某一次性賠償原告澤某5000元,并當場支付,兩家冰釋前嫌。
結案時,被告旦某拉住法官的手說:“謝謝你們,其實我不是不愿意賠償,看到他的手傷成那樣我也不好受,畢竟兩家以前關系那么好。只是他一直糾纏,讓我覺得很沒面子。要不是你們解開了我們兩家的心結,我們可能要做一輩子的冤家了,以后還不知道會鬧出多大的事。”
聘用“日巴”調解化干戈
“日巴”在藏語中意為“德高望重,且掌握了一定的法律法規(guī),有較高調處能力的人”。該縣法院充分利用“日巴”這一民間調解資源,聘用了5名公道正派并自愿從事人民調解工作的“日巴”為特邀調解員,在法庭主導下配合調解糾紛,有力維護了當?shù)厣鐣€(wěn)定,促進了社會和諧。
打滾鄉(xiāng)的扎某和卓某自2008年談戀愛并同居至今,其間育有一女,兩家商量于今年1月登記結婚。后男方反悔,與本鄉(xiāng)另一女子相好并于3月8日登記結婚。卓某一家得知此事后,跑到扎某家大鬧,揚言要么扎某離婚與卓某結婚,要么殺死男方。為此,雙方發(fā)生紛爭和惡性斗毆事件。阿須法庭在接到訴狀后,對案件高度重視,針對案情進行分析,并到當?shù)卣归_全面調查和走訪,了解基本案情后,縣法院考慮到藏族民間的風俗習慣,辦理案件的法官便主動邀請?zhí)匮{解員參與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法官認真講解相關法律規(guī)定,特邀調解員也按照“日巴”調解程序,從當?shù)剜l(xiāng)規(guī)民約、村規(guī)民俗出發(fā)反復做雙方的思想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雙方最終達成協(xié)議:由被告扎某家一次性給予卓某補償金45000元,每月付給非婚生女兒撫養(yǎng)費100元,雙方當事人從今以后不得干涉對方的婚姻自由權利。案件的妥善解決化解了兩大家族的矛盾,消除了穩(wěn)定隱患,預防了違法調解,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聘請‘日巴’參與調解工作,大大提高了調解效率。”該縣法院調解法官如是說。阿須法庭不斷總結推廣調解經(jīng)驗,聘請“日巴”為特邀調解員,在調解糾紛時由法庭主導,把握好法律適用的方向,特邀調解員配合進行調解,調解成功后規(guī)范制作調解文書,雙方當事人簽字并加蓋公章,逐步使依照“習慣法”的調解轉變?yōu)橐婪ㄕ{解,從簡單的“口頭協(xié)議”轉變?yōu)橐?guī)范制作“調解文書”,“法官+日巴”調解模式成為法庭調解工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以來,法官與特邀調解員高效配合完成案件調處15件,調解率達到100%,有力促進了社會的和諧與穩(wěn)定。(州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