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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四川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評選表彰啟動

四川日報    2019年07月05日

       本網(wǎng)訊(林凌)記者7月4日從省委組織部獲悉,我省日前啟動第六屆四川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評選表彰工作。根據(jù)計劃,全省將評選“人民滿意的公務員”50名,記一等功公務員200名;“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25個,記一等功公務員集體50個。

  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堅強領導下,全省廣大公務員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為促進全省經(jīng)濟社會持續(xù)健康發(fā)展作出積極貢獻,涌現(xiàn)出一大批先進人物和模范集體。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激勵引導全省公務員新時代新?lián)斝伦鳛?,努力爭?chuàng)人民滿意的業(yè)績,省委、省政府決定開展第六屆四川省“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評選表彰活動,并同步進行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記一等功獎勵工作。

  此次評選范圍為全省各級列入公務員法實施范圍七類機關的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評選面向公務員工作各條戰(zhàn)線,重點向在完成急難險重任務中表現(xiàn)突出以及長期在條件艱苦地區(qū)、基層一線努力工作并作出顯著成績的人員和集體傾斜。2014年以來,因公犧牲、因公殉職的公務員,生前事跡特別突出、社會影響大、功績卓著,具有重大典型意義的,可以追授稱號或追記一等功。 

  評選基本條件為旗幟鮮明講政治,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多年一貫表現(xiàn)優(yōu)秀,清正廉潔,受到人民群眾廣泛贊譽,堪稱楷模。

  評選將充分聽取黨員干部和群眾意見,采取自下而上、逐級審核遴選的方式開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優(yōu)中選優(yōu),確保擬表彰對象的先進性、典型性、代表性。省委、省政府將對入選者作出表彰獎勵決定,對獲得“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稱號和記一等功的公務員,頒發(fā)獎章、證書和獎金;對獲得“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稱號和記一等功的公務員集體,頒發(fā)獎牌、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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